福建泉州“法护蓝湾”助力美丽海湾建设
中新网泉州8月14日电 (吴冠标 黄靖棉)8月15日是“全国生态日”。福建省泉州市14日开展“生态海丝法护蓝湾”主题活动,为实现“水清滩净、渔鸥翔集、人海和谐”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提供司法服务保障。
当天,“生态海丝·法护蓝湾”蓝色联盟启动仪式在泉州市惠安县崇武海湾举行,标志着泉州海湾生态法治保护区域、部门、全社会联动一体化工作机制正式开启运行。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李瑞阳为美丽海湾生态司法保护“蓝色联盟”今年的轮值法院惠安法院授旗。
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,泉州海湾岸线旖旎绵长,天然深水良港星罗棋布,洛阳桥、六胜塔、石湖码头等世遗点交相辉映。蓝蓝的泉州海湾,既是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荟萃的蓝色宝库,又是城市发展与生态安全的蓝色屏障。
为了更好地开展美丽海湾建设,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、泉州海警局的支持下,牵头组织沿海七家法院,发起设立美丽海湾生态司法保护“蓝色联盟”,建立起“生态海丝·法护蓝湾”生态司法工作机制。
据介绍,“蓝色联盟”将坚持“打击+修复”双管齐下、“执法+司法”双线协同、“陆域+海域”双向治理、“生态+世遗”双重保护的原则理念,创新生态审判机制,构建审执跨域协作机制、适法统一机制、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合宣传机制,完善“生态法官+”共治体系,做实生态司法预警,扩大蓝碳司法产品供给。
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副庭长张文平表示,“蓝色联盟”成立后,泉州两级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紧密配合,充分发挥各自专长,形成强大合力,发力陆源污染控制与海洋资源保护等核心领域,助力实现“水清滩净、渔鸥翔集、人海和谐”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。
此外,活动现场还设置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警示案例展,并发布“生态海丝法护蓝湾”倡议。以此倡议为基础,在场渔民代表们纷纷签署“美丽海湾同心守护”承诺书。渔民、海洋环保志愿者们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,一起参加巡滩净滩活动,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、泉州海警局联合开展海上巡护活动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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