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秉清、韦彦、刘健决定逮捕

分享到:

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秉清、韦彦、刘健决定逮捕

2025年08月06日 16:10 来源:中国新闻网
大字体
小字体
分享到:

 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,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秉清、韦彦、刘健决定逮捕。

 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秉清决定逮捕

  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秉清(正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秉清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彦决定逮捕

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原常委、秘书长韦彦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彦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 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健决定逮捕

  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受贿一案,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健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【编辑:黄钰涵】
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
本网站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。 刊用本网站稿件,务经书面授权。
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Copyright ©1999-2025 chinanews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

评论
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