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家发改委:将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

中国国家发改委:将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

  中新社北京4月2日电 (记者 王恩博)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和外资企业“引进来”时,迫切需要了解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,这对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提出要求。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2日在北京说,官方将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。

  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,国务院新闻办2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。

  “信用能不能发挥作用,关键看信用信息能不能用好、用准、用到位。”李春临在发布会上表示,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开发利用。

  他坦言,对于一些应用价值较高的数据,重复归集问题时有发生,加重了数源单位负担,浪费了大量资源,降低了效率,还会影响数据聚合效应发挥。国家发改委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“总枢纽”功能,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,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评估,提升信息共享水平。

  李春临还表示,将有序推动数据开放流通。一方面,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,提供信用信息服务,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、信用评价互认和信用奖惩协同,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另一方面,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,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,有效培育信用市场,发展壮大信用经济。

  谈及信用信息跨境流通,李春临说,粤港澳大湾区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,如珠海市建立了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,聚焦三地企业跨境市场开拓、风险管控、贸易融资等实际需求,为企业提供便捷、高效、安全的跨境信用服务。“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,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,有效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。”(完)

【编辑:李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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